无人机有哪些现行的国家标准?
现行的无人机标准,主要是在十一五前后编的,那时的无人机,要么是靶机,要么是有人机改的,按目前的分类,都属于大型无人机,那些标准,编制的年代,那时还没民用和消费级无人机的说法,现在这些标准,在实际运用中,企业最多是参考和剪裁。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像大疆这样主要做消费级别的无人机的工作,更多的关注飞行控制系统,民用无人机市场更需要【质量管理】和【安全性】和【可靠性】方面的数据,标准仅仅作为参考。以下为现行的一些无人机标准(GJB),融融网上可以购买和下载~
序号 无人机专题标准 标准号
1 反辐射无人机被动雷达导引头通用规范 GJB 5309-2004
2 舰载无人机雷达对抗载荷自动测试设备通用规范 GJB 7201-2011
3 军用小型无人机系统部队试验规程 GJB 4108-2000
4 通信对抗无人机训练模拟设备通用规范 GJB 6081-2007
5 通信干扰无人机通用规范 GJB 6724-2009
6 通用型无人机操作使用要求 GJB 6722-2009
7 无人机北斗定位导航系统定型试验规程 GJB 6760-2009
8 无人机测控系统通用要求 GJB 6703-2009
9 无人机测控与信息传输系统端机通用要求 GJB 7105-2010
10 无人机测控与信息传输系统链路协议 GJB 7102-2010
11 无人机测控与信息传输系统消息格式 GJB 7103-2010
12 无人机测控与信息传输系统信道通用要求 GJB 7104-2010
13 无人机地面试验要求 GJB 3728-1999
14 无人机电气系统通用规范 GJB 3060-1997
15 无人机发射系统通用要求 GJB 2018-1994
16 无人机发射系统通用要求 GJB 2018A-2006k
17 无人机飞行控制与管理系统通用规范 GJB 5201-2003k
18 无人机回收系统通用要求 GJB 2019-1994
19 无人机机载电子测量设备通用规范 GJB 8265-2014
20 无人机鉴定、定型程序和审查文件要求 GJB 5436-2005
21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10部分:飞行试验 GJB 5435.10-2005
22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11部分:文件和报告 GJB 5435.11-2005
23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JB 5435.1-2005
24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2部分:飞行载荷 GJB 5435.2-2005
25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3部分:地面载荷 GJB 5435.3-2005
26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4部分:发射及回收载荷 GJB 5435.4-2005
27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5部分:其它载荷 GJB 5435.5-2005
28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7部分:振动 GJB 5435.7-2005
29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8部分:气动弹性不稳定性 GJB 5435.8-2005
30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9部分:地面试验 GJB 5435.9-2005
31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系列)2005版 GJB 5435-2005
32 无人机任务设备通用要求 GJB 5887-2006k
33 无人机任务载荷通用要求 GJB 7101-2010
34 无人机通用规范 GJB 2347-1995
35 无人机系统飞行试验通用要求 GJB 5434-2005
36 无人机系统通用要求 GJB 5433-2005
37 无人机信息对抗载荷通用要求 GJB 7100-2010
38 无人机遥控遥测系统通用规范 GJB 5200-2003k
39 无人机用航空转子发动机通用规范 GJB 7796-2012
40 无人机用涡轮喷气和涡轮风扇发动机通用规范 GJB 5100-2002k
41 无人机载有源雷达假目标通用规范 GJB 5190-2004
42 无人机载侦察装备定型试验规程 GJB 4994-2003
43 无人机转子发动机定型试验规程 GJB 7053-2010

测绘公司资质办理条件
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第七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第九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五)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国家测绘局无人机航测资质的监督管理国家测绘局无人机航测资质,规范测绘资质行政许可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而制定的。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主要内容: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 *** 、互联网地图服务。
测绘资质各专业范围的等级划分及其考核条件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 *** ,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 *** 免费咨询:


获取资料
顾问电话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