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海洋地质调查工作的建议
在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和发展大讨论中海底地形测绘资质,我们在对十一五期间海洋地质调查工作调查的基础上海底地形测绘资质,研究了2011~2020年海洋地质调查工作的需求海底地形测绘资质,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海洋地质调查工作的建议。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一、“十一五”期间我国海洋地质调查总投入、总工作量
2006~2010年期间,我国海洋地质工作围绕海洋区域地质调查、油气和水合物资源调查、重点海岸带环境地质调查、海砂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开展海上调查、综合研究和实验模拟工作。
(一)海洋区域地质调查
重点开展4个1海底地形测绘资质:100万图幅、1个1:25万图幅的调查工作和综合地质地球物理图件的编制工作。总的经费投入约26300万元,已经基本完成2个1:100万图幅的调查工作和1:100万地质地球物理系列图的编制工作。完成的主要实物工作量见表1。
表1 2005~2010年海洋区域地质工作量统计表
(二)重点海岸带环境地质调查
开展重点海岸带地区环境地质基础调查、主要河口滨外区地质环境监测、滨海湿地系统的综合地质调查与评价、以及海洋地质环境演化的综合研究工作,2006~2010的总经费投入为8700万元。投入的实物工作量见表2。
表2 2005~2010年海洋环境地质工作量统计表
(三)海砂资源调查
开展我国近海海域重点区块的海砂资源调查、开采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海砂资源探矿权设置规划,已经完成了我国南海珠江口、东海舟山、黄海成山头海域的海砂资源调查和评价工作,正在开展渤海辽东湾的调查工作。“十一五”期间海砂调查工作的总经费投入共3400万元。
(四)油气和天然气水合物调查
重点开展我国黄海、东海、南海海域的油气、天然气水合物调查工作。分别由地质大调查、油气战略选区项目、国家海洋地质专项支持,总的经费投入20多亿。
(五)其他
“十一五”期间国家海洋局“908”专项等开展了近海海洋地质环境调查和海岸带地质环境调查,总的经费投入约2.5亿左右。大洋科学考察和资源调查中的海洋地质的投入部分在2~3亿左右。
二、2011~2020年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海洋地质工作总需求
进入21世纪,地球科学已从陆地发展到海洋,成为海陆结合的“地球系统科学”。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兴起,海洋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领域,日益成为各国经济、军事、科技竞争焦点。为了缓解人类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三大困境,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一系列海洋政策,加强了对海洋的调查研究和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50年来,我国固体地球科学获得长足发展,但重点一直在陆地,海洋则相当薄弱。我国的海洋地质工作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落后于陆地地质工作,形成了“内向型”的地球科学格局,难以适应当今世界将地球作为整体系统研究的地球系统科学的新形势。
随着国家对海洋地质工作需求的增大,国土资源部作为国家地质工作的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家地质工作的主要组织者、承担者,其管理职能应全方位覆盖海洋这片“蓝色国土”,应当成为国家海洋地质工作的主导者、组织者、承担者,我们要依据国家社会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的迫切需求,立足海洋基础地质和矿产资源地质及生态环境地质,研究和制定国家海洋地质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强化涉海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发展战略。
(一)2011~2020年社会经济发展对海洋地质工作需求
送入21世纪海洋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海洋经济年平均同比增长率达到20%,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社会经济发展对海洋地质工作需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海洋区域地质基础信息保障
迫切需要尽快完成我国海域1:100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开展重点经济区海岸带和近海1:25万的海洋区域地质调查。完善我国海洋基础地质信息,为国家权益、海洋军事、资源保障、环境保护、海洋开发规划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
2.油气资源保障
迫切要求加大对我国近浅海海域油气资源的探查,在新的区域和深部新层位(中生界、古生界地层)发现新的油气资源,提高和稳定现有近浅海的油气开发储量,提高油气资源保障能力;迫切需要在深水油气勘探和开发领域取得突破和新的发现,提高资源储备和可持续开发能力,发展相应的勘探和开发技术;迫切需要加快海洋天然气水合物的勘探,以及开发领域的试产工作。大力提高天然气水合物的调查程度,科学评价其对我国“后石油”时代的资源接续能力。大力发展水合物的开发技术研究,开展试产和环境影响评价;迫切需要开展海域浅层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评价技术研究,开展资源调查和评价,科学评价浅层天然气的资源开发潜力,开展开发技术的实验研究工作。
3.固体矿产资源保障
进行近海海域的沙砾石资源调查和评价,满足沿海地区建筑、围填海、海岸带防护的需求。开展回填用沙-泥资源调查,科学评价海域沙-泥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海岸带和近海的重矿物砂矿资源调查。开展以钛铁矿、金红石、锆英砂等为主的重砂资源调查,为资源评价、科学开采、海岸带规划、环境保护服务,科学规划、防止无序开采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破坏。进行大洋矿产资源调查。急需加快国际海域、大洋中脊的多金属结核、结壳、热液硫化物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为我国申请新的国家海底矿区服务,加快深海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工作。
4.海岸带地质环境保障
2008年以来,国务院相继批准或出台指导意见的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共有11个,在原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北部湾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辽宁沿海、天津滨海、黄河三角洲、山东半岛、江苏沿海、海峡西岸、海南国际旅游岛等区域发展规划相继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这些战略规划涵盖了沿海地区的产业布局、基础建设、环境保护等重要工作内容。沿海地区的经济增长急需突破资源保障和空间拓展两个方面的瓶颈制约。一是大力开发海岸带地区的资源,包括传统的矿产资源、地下水、地热和风能等新能源、海水和卤水化工资源、海洋渔业资源等,亟需加强地质资源调查,支撑支柱产业发展。二是向海洋的空间拓展,大力发展港口和临港工业、开发建设滨海新城、核电和重大涉海工程建设等。急需开展海岸带地区的基础地质、环境地质和工程地质调查和评价工作,为海岸带建设和开发提供地质科学支撑服务。
目前我国海岸带地区地质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①中大比例尺基础地质调查工作薄弱,现有地质资料无法满足海岸带地区经济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详细规划的需要;②海陆地质调查工作分离,在海岸带地区存在较大的空白带,特别是潮间带地区,是目前海洋工程建设、围填海的重点范围,但基础性地质工作严重不足;③海岸带地质环境恶化和地质灾害频发,应引起极大的关注,海岸带地质灾害监测系统的建设迫在眉睫;④海岸带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有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脱离海岸带自然环境的基本特征,不具备可持续发展基础;⑤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程度低。一方面是地质资料为地调单位所有,对管理部门的技术支撑不足;另一方面是部分地质调查工作目标服务性不强。
因此,开展以重点经济区带为核心的海岸带地质环境调查、地质灾害监测、地质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十分迫切。继续在“十二五”的上半段完成海岸带地质环境中比例尺调查工作,推进重点区的大比例尺环境地质和工程地质调查,整合历史资料,开展海陆联合编图,尽快提交国家和地方一批应用性强的基础地质图件,为海岸带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提供支撑。
建立海岸带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开展地面沉降、海岸带侵蚀、地下水污染、海平面上升、地震、滑坡、风暴潮、海水入侵等多种类型的地质灾害的监测,开展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开展全球变化对海岸带地质灾害影响评价和应对机制研究,减轻海岸带地质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5.海洋地质调查研究能力保障
应继续大力发展海洋地质调查和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解释、信息系统建设等多种技术方法,在海洋地质调查海区范围、工作内容、深度和精度等多个领域突破。
积极推进海洋地质装备能力建设,包括加快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船的建造和更新,加快海洋调查仪器装备、海洋测试分析设备以及海洋地球物理资料处理和解释设备和软件采购和引进,大力提升我国海洋地质调查的能力。
6.海洋地质科学发展
继续探索海洋地质科学的重大科学问题,在我国海域和邻近地区的海洋地质演化和资源环境效应基础理论研究领域有重大突破,引导海洋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灾害防治,以及地球科学理论的发展。
(二)社会经济发展对海洋地质调查的影响因素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海洋地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海洋地质工作的发展,需要各部门强化海洋地质工作意识,加快海洋地质调查工作进程。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海洋地质工作也会向精细化、专题化的方向发展。国际上,各国海洋地质工作的程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如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英国、荷兰等国家已经在20世纪80~90年代基本完成海域的1:100万的海洋区域地质调查,以及陆架区的1:25万的调查工作。目前阶段的海洋地质工作主要是开展专题性的调查工作,如油气资源调查、精细海底地形测绘、海洋灾害调查、海岸带环境地质调查、海底生境调查,以及地质灾害监测等等。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海洋地质调查技术也得到长足发展,新的技术方法的应用带动海洋地质科学的发展,如深海钻探、海底观测计划、深水油气勘探开发等等。其次,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类活动对海岸带地区的影响日益加强,对海岸带脆弱的地质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使得海洋环境趋于恶化,海岸带地质灾害不断加剧。同时,沿海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使得人类和经济对海洋地质环境的变化更为敏感,地质灾害造成的破坏和生命财产的损失不断加剧。因此海岸带和海洋的地质环境评价、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等工作内容在海洋地质工作中比重逐年加大。
(三)2011~2020年完成海洋地质调查所需的经费
据测算,海保工程总体实施方案除了2008~2010年已经开展的工作外,在2015年前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包括油气资源调查、区域地质调查、海砂资源调查和海岸带环境地质调查等)尚需国家投入70亿元的调查费用和20亿元的装备建设费用。在这一方案中,对海岸带地质工作投入的工作量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而且水合物调查工作没有在这一方案中考虑。因此综合考虑,“十二五”期间海洋地质工作的调查研究经费总量应安排在90亿左右(这里尚未考虑对大洋矿产资源调查的投入)。并应在“十二五”期间全面落实20亿元的装备建设费用,加快装备能力建设。
2016~2020年继续开展以海岸带为主的中、大比例尺海洋矿产资源和环境地质调查、开展油气和水合物资源调查,考虑到已有的工作程度,调查工作应以重点区带、油气等专题调查为主,“十三五”期间的调查研究经费投入应保持50亿元左右,装备建设费用应维持20亿元的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兴起,海洋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领域,日益成为各国经济、军事、科技竞争的焦点。为了缓解人类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三大困境,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一系列的海洋政策,加强了对海洋的调查研究和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据测算,中国落后于发达海洋国家约20年,我国海洋产值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此外,我国与相邻或相向的7个国家都存在疆界争议,要尽快改变这种现状,唯有加强海洋地质工作。
(一)海洋地质工作相对滞后
随着国家对海洋地质工作需求的增大,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不断加强海洋地质工作,相继开展了126、215、118、420、429、920、908及地质大调查专项等,取得了重要成果,也受到国家重视。但与国家的需求和其他涉海系统相比,国土资源部门海洋地质工作发展速度慢,队伍规模小,投资所占比例和装备水平偏低。特别是许多国际重大海洋地学计划和海洋地学项目包括国际海底和极地的项目,我们大多处于边缘地位。
(二)人才队伍规模不足,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
目前,国土资源部门从事海洋地质工作的队伍远远不能满足全国海洋地质调查工作的要求,仅有两个海洋地质调查单位——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千余人的队伍、陈旧的装备远不能适应国家和社会需求。人员队伍建设受到严重束缚,与目前承担的地调科研任务和今后需求严重失衡,急需增加人员队伍的编制,加快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才能基本满足地调科研工作的需要。
此外,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不仅表现在学科领军人才的不足,而且高技能的海洋调查专业人员、数据处理解释人员、测试分析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也严重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对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完成地调科研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当前急需加快高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加快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三)海洋地质调查能力严重不足
目前,海洋地质调查机构均存在海洋调查船和调查装备总量不足、技术手段不全、现有装备老化与海洋地质调查任务居高不下的突出矛盾。以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为例,目前仅有1条600吨的海洋地质调查船,而每年实际开展工作租用的调查船10~18条,调查平台严重不足。主要的海洋地球物理调查设备也一般为单台套,备用设备不足,调查保障能力弱。并且没有开展油气资源调查的综合地球物理调查船和装备以及海洋工程钻探船,也缺少新的技术装备,如海底地震、大地电磁、滩海地震、水下可视、深水遥控调查装备等。急需加快调查船和船载装备的建设;此外,设备更新改造没有固定的资金渠道,没有常态化的更新改造经费保障;特别是目前调查研究经费中对设备更新的控制过紧,在缺少其他经费来源和保障的情况下,又不准许安排必要的海洋调查装备的更新、维护费用,缺少自我发展和持续发展能力。
(四)基地建设严重滞后问题
目前,海洋地质调查单位科研基地空间严重不足,极大限制了海洋地质调查工作的发展和学科建设。同时,随着人才队伍逐步扩大,对办公和科研用房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十二五”期间上述需求和资源之间的矛盾将进一步突出,急需加快基地建设,包括研究和实验基地的建设、调查船用码头的建设以及职工住房建设等。目前,基地建设的首要困难是建设用地和资金问题。还以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为例,该所现只有18亩土地,办公和科研空间严重不足。突出反映在专用调查设备实验室、分析测试实验室、天然气水合物模拟实验室、岩土工程实验室、地震处理和解译实验室、海洋地质数据信息中心、地质样品库、图书资料馆、科普实验馆等方面的空间严重不足。
四、加强和改进海洋地质调查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
结合国家海洋地质工作形势、部和局海洋地质工作管理现状、海洋地质研究所发展现状和需求,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切实推进国家海洋地质工作的统一部署
国家海洋局为国土资源部管理的专业局,地质调查局为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直属局,国土资源部有条件在国家层面上进行海洋地质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和协调,深化体制改革,并推动海洋地质工作形成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部、局应站在国家高度上统领海洋地质工作,明确地调局对海洋地质工作的统筹和组织实施。基于我国的海洋地质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部和局应从战略高度将海洋地质工作上升为国家地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大力气研究推进机制和体制创新,加强地质调查队伍的能力建设,并将队伍的能力建设作为推动全国海洋地质工作发展的基础。此外,还要做好对全国海洋地质调查研究队伍的协调工作,加强联系,密切沟通,通力协作,务实推进。
(二)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加大对海洋地质调查的投入
海洋地质调查工作投入高,对装备的要求和人员资质的要求高,国家应该以公益性经费的投入为主。在海岸带地区开展的大比例尺环境地质、工程地质调查、以及海岸带地质灾害监测,地方政府也应有一定比例的经费投入。建议国家要与地方政府协调,在“十二五”期间地方对海洋地质工作的投入应占国家总经费投入的20%左右,“十三五”随着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自身发展的需求加大,地方政府对海岸带地质工作的投入要适当增加,应达到总工作费用的25%~30%左右。
(三)加强海洋地质调查人才队伍建设
部、局应制定海洋地质调查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合理调整人员编制,加大人员队伍编制数,加快人才引进工作,及时制定和出台人才队伍建设的鼓励政策和机制,创造引进人才的条件。一是制定人才队伍规划,争取国家长期稳定的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特别是对没有纳入创新体系的海洋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获得支持;二是人才队伍建设必须依托地调科研项目,制定相应政策,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如在重大专项中允许一定比例的项目研究经费可用于设立人才引进的开放课题,预留人才引进的经费渠道和条件,在国家预算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强队伍建设和引进;三是加强后备人才的培养。推动研究生院的建设,制定相应政策保证局属和部属科研单位可以通过研究生院进行招生。同时,应加大力度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切实提高人才队伍综合实力,建成一支高素质、综合性的海洋地质调查专业人才队伍,以适应海洋地质调查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大力推动基地建设和能力建设,解决发展瓶颈
海洋地质调查船只和基地装备投入大,仅靠通常的地质调查装备更新资金,难以解决,需要专项争取国家大型装备(如调查船舶等)的建设资金投入,加快海洋地质调查装备建设,并形成长期稳定的使用维护资金投入机制,进行设备修购更新。同时,要争取国家政策,适度放宽设备投入在项目经费预算中的比例。制定依托项目进行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在部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实验室建设方面的投入。争取国家对野外地质科学实验站的稳定投入,保持国家对地质调查工作经常性投入经费的稳定增长。
(五)提高海洋地质调查能力,加快海洋地质调查机构建设
建议部、局加强对沿海经济建设的服务能力,深入研究海洋地质工作的规律和需求,加快落实“北方海洋地质调查中心”建设的相关规划、政策和保障措施,在调查船、装备建设和人员编制方面给予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青岛海洋地质地调中心的建设,为局协调开展全国海岸带地质工作做好支撑。同时,切实解决限制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发展的基地建设问题,特别是应大力支持和帮助协调、推进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和建设用地工作。还要积极推动国家实验室、部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此基础上,多种渠道和途径解决调查能力和资料、数据处理能力建设问题,形成持续发展能力。
(原载《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专家建议》2010年54期,作者与余养力、朱耀琪、王希凯、秦岭合作撰文)
国土资源局用地科主要是干什么的?
国土资源局已经更名为自然资源部,原用地科是土地利用科,现在已经更名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职责:
1、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2、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3、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4、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扩展资料
自然资源部的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极地、深海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地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建立健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
负责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
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国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研究提出海洋强国建设重大战略建议。组织制定海洋发展、深海、极地等战略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工作。
(十三)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制定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六)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参与相关谈判与磋商。负责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相关事务。
(十七)根据中央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地方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十九)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十)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青岛有哪些测绘单位?
[甲级测绘单位]山东篇
青岛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单位名称:青岛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单位地址: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仙霞岭路6号
邮政编码:266061
法人代表:刘宇中
资质证号:37001014
发证日期:2005年7月18日
业务范围:甲级:海洋测绘。
乙级:大地测量:卫星定位、三角、大地测量数据处理;工程测量:控制、地形测量。
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单位名称: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单位地址:青岛市人民路2号
邮政编码:266033
法人代表:韦昌华
资质证号:37001010
发证日期:2005年7月18日
有效日期:2010年7月17日
业务范围:甲 级:工程测量;地籍测绘。
乙级及以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专题地图(集、册)、电子地图制作。
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勘察设计开发院
单位名称: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勘察设计开发院
单位地址:青岛市鱼山路5号
邮政编码:250003
法人代表:翟世奎
资质证号:37001015
发证日期:2005年10月17日
有效日期:2010年10月16日
业务范围:海洋测绘:控制、海岸滩涂地形、海底地形(含扫海)、水下障碍物探测、海域界线测量。
测绘资质专业范围有哪些
大地测量: 卫星定位测量;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位置数据服务;水准测量;三角测量;天文测量;重力测量;基线测量;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测绘航空摄影: 一般航摄;无人飞行器航摄;倾斜航摄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摄影测量与遥感监理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面移动测量;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工程测量: 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市政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矿山测量;工程测量监理
不动产测绘: 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不动产测绘监理
海洋测绘:海域权属测绘;海岸地形测量;水深测量 ;水文观测;海洋工程测量;扫海测量;深度基准测量;海图编制;海洋测绘监理
地图编制: 地形图;教学地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及地方政区地图;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其他专用地图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互联网地图服务: 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传标注;地图数据库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