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是什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要求,需对建设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

分析工程建设可能受到地质灾害的影响,预测工程建设活动可能产生的各类环境地质问题及地质灾害,为防灾减灾与建设场地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从而达到为工程建设服务和保护地质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任务为:

1.查明工程建设场地地质环境条件、自然地理及工程概况;

2.查明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发育类型、现状、分布及影响因素,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3.调查、分析评估区内潜在的地质灾害、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及其危险性,以及工程建设和建成后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及其危险性,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4.对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划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区,评估场地适宜性,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我就是做这个工作的,山东省地质测绘院,山东地矿局下属事业单位,地质灾害评估甲级资质。有业务的话加我QQ 61801943

地质灾害评估是否需要立项审批

要看是哪一种地质灾害评估。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需要立项审批,已有地质灾害的地评估一般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立项报批。

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程序一般是: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手续时,根据政府部门的需要,找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级评估由评估单位组织经家评审,一级和二级评估由省、区、市专门评审机构组织评审,修改后由评估单位或建设单位拿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级和二级评估在省级,三级评估在地/市级)备案即可。

土地评估机构资质

一、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要求:

具备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执业能力的机构的注册条件:

1、从事土地评估活动连续4年以上,取得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活动的注册证书2年以上;

2、 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3、有7名以上(含7名)专职注册土地估价师;

4、 近两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项目总数200宗以上,估价标的物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土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土地评估项目五宗以上;

5、法定代表人是取得土地估价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4年以上,实际从事土地评估或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估价师;

6、评估公司设置土地评估技术负责人(总估师或副总估师),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4年以上,实际从事土地评估工作4年以上的专职土地估价师;

7、机构股份或者出资额中专职注册土地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总额不低于30%;

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并公示企业信用档案;

10、 随机抽查的1份土地估价报告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

二、关于土地机构资质要求的相关制度规定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第八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 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扩展资料:

地产评估机构是指依一定法律程序设立的专门从事土地和房屋估价的组织。

机构业务

(1)接受委托进行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提出评估报告,供交易双方决策参考。

(2)接受地方政府委托,对某一区域或某一类型房地产价格评估,为政府确定各类房地产基准价格提供依据。

(3)接受地方政府委托,评定公房出售价格。

(4)接受地方政府委托,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地产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