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系统(GIS)在城乡规划中有哪些应
GIS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 GIS(地理信息系统)对于城市规划是一项重要的技术。它可以在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发挥重要的作用,包括专题制图(图框、图例、风玫瑰)、空间叠加技术分析(现状容积率统计、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三维分析技术(三维场景模拟、地形分析和构建、景观视域分析)、交通网络分析技术(交通网络构建、设施服务区分析、设施优化布局分析、交通可达性分析)、空间研究分析(空间句法、空间格局分析)、规划信息管理技术(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信息资源管理)等,尤其在空间分析研究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中甚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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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调研阶段:
利用GIS管理现状数据(例如土地使用现状数据、道路数据、市政设施数据等)。 利用手持GIS设备辅助现场勘测。融合GPS(全球定位系统)、RS(遥感)和GIS的手持设备可以告诉规划师所处的位置和周边的地理环境,以及相关地理数据,使规划师更快、更准确的掌握现场情况。
现状分析阶段 :
利用GIS的叠加分析功能,统计容积率,评价用地的适宜性;叠加分析将有关数据进行空间叠加产生一个新的数据图层,例如把建筑和地块叠加,就能使建筑要素拥有地块的属性。 制作各类现状图纸; 利用空间统计功能,挖掘地理事物的空间分布规律;例如分析人口规模等。 分析空间结构;对空间格局的分析首先要判断空间分布是否存在规律,即空间分布是集聚的还是发散的,或是随机的,然后还要分析空间集聚的类型,在什么区域集聚,集聚区域的位置、大小、形状等,最后还要分析集聚的原因。 分析交通可达性和交通网络结构;交通可达性分析可在路网优化、土地使用规划、地价评估、区位分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利用GIS精确地构建城市交通网络,包括道路线形、道路畅通情况、车速、路口禁转、单行线、高架路、路障等,然后在此基础上计算最短车行路径和设施的服务区域。利用空间相互作用模型分析城镇的吸引力和势力圈,用于行政区划调整; 模拟三围地形地貌、虚拟城市场景;分析景观视域; 制作城市演变的动画等。
规划设计阶段 :
规划设计阶段和城市演变模型结合起来(例如城市CA模型)预测城市演变; 通过多准则决策分析,预测不同政策条件下的用地变化; 交通网络优化; 市政和公共设施布局的优化;在构建交通网络模型后,利用Network Analyst模块的新建服务区功能优化某设施在服务半径内能覆盖的区域。 规划景观的实时模拟; 场地填挖方分析; 规划制图等。
规划实施阶段:
管理规划编制成果、基础地形、市政管线以及相关的各类信息,为规划业务提供信息; 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各类建设许可业务; 决策时,模拟建设的三维场景,用于多方案选择和方案优化;查验项目申报是否符合相关规划等; 评价、监督阶段 和遥感相结合,监测城市、区域的环境变化; 检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 检讨规划的实施效果等。
城乡规划申请甲级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管理信息系统怎么操作
先报资料到当地规划局国家城乡规划编制信息系统,规划局评审后再报住建部。自己哪能在电脑上操作就能申报哦。是审批结束后自己国家城乡规划编制信息系统的年报等东西才是在系统上直接报。
如何保证城乡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国家城乡规划编制信息系统我也晓不得,国家城乡规划编制信息系统你给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与教学学校国家城乡规划编制信息系统的 能否告知下答案? 在规划新国家城乡规划编制信息系统的信息系统中包括哪些过程?并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规划新的信息系统中包括哪些问题?答:在规划新的信息系统过程中包括(1)...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级与标准
上传材料中国家城乡规划编制信息系统的扫描件除身份证、出租方产权证之外均须由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申报窗口核验原件。
(一)申请条件:
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国家城乡规划编制信息系统,对其真实性负责)国家城乡规划编制信息系统;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各项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目录;
③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国家城乡规划编制信息系统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
⑤《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聘用合同,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完税证明);
⑥技术装备和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及租用合同(协议));
⑦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申请晋升资质等级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①首次申请城乡规划资质的全部材料;
②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③《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的规划编制项目的合同及项目委托方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证明材料。
企业更名需重新核定资质的,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4)经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更名报告;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资质证书正、副本;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其它类型企业提供公司股东会决议。
企业因改制、分立、重组、合并等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4)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全部材料;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6)资质证书正、副本;
(7)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
(三)申请方式:书面送达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
(五)提示强调: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