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局和城管有区别么

城乡规划局和城管的区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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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不同

城乡规划局是市人民 *** 负责城乡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是各级 *** 利用现有地图、卫星地图结合实际来开发治理历史现状。

城管全称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机构,是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2、职能不同

城乡规划局统筹安排城市规划和农村交通居住消防绿化,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品位,合理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城管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3、工作原则不同

城乡规划局是各级人民 *** 根据一定时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依法编制规划文件,以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为社会、经济、文化综合发展服务。

城管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扩展资料:

城乡规划局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城乡规划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资金投人取得城市建设合理化的更大成果,对于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的规划设计范例;

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其精髓实质,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标准和形式,在各地的规划建设中,脱离实际、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的情况屡屡出现。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对这些现象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要把坚持实用、经济的原则和美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城乡规划局应当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贯彻建设人居环境的要求,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贯彻城乡统筹、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则。

城管日常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为当地地区发展做出贡献;承办市 *** 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乡规划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什么审批

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乡规划哪个部门编制,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哪个部门编制的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 *** 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乡规划哪个部门编制,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乡规划哪个部门编制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城乡规划哪个部门编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坚持遵循规律、把握方向。顺应城镇化大趋势,牢牢把握城乡融合发展正确方向,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构建促进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

坚持整体谋划、重点突破。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目标,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全方位制度供给。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 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

国家省市主管城乡规划的部门名称

国家城乡规划哪个部门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

省市城乡规划哪个部门编制:规划局、规土局或住建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哪个部门编制,各种叫法都有。

城市规划的审批级别及各级别的审批内容有哪些?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 *** 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 *** 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 *** 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 *** 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 *** 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 *** 报省、自治区人民 *** 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 *** 组织编制县人民 *** 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 *** 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 *** 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 *** 审批。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人民 *** 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 *** 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 *** 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 *** 研究处理。

镇人民 *** 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 *** 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 *** 研究处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八条 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第十九条 城市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 *** 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 *** 备案。

第二十条 镇人民 *** 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 *** 审批。县人民 *** 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 *** 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 *** 备案。

第二十一条 城市、县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 *** 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 *** 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 *** 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二十三条 首都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

规划局是什么单位!

规划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城乡规划哪个部门编制;规范建筑市场城乡规划哪个部门编制;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城乡规划哪个部门编制,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哪个部门编制,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机关还是事业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机关行政编制单位。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为34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7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含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扩展资料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中,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取消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作用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且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

主要职能有: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0,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局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