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生物防治资质证书怎么办理

条件: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首先申请资质的企业是注册的;

(2)企业必须有独立的法人代表资格;

(3)申请企业必须是林业学会的会员。【点击查看办理条件、费用及在线申请】

如果想要办理可以选择利栢企业服务,流程:提交材料,申请,等待通知结果。

大家在选择有害生物防治资质办理公司时,还可以去调研一下对方的口碑,看看客户的真实评价,服务水平,专业程度等情况,这样是最能够反应出一家资质办理公司真实情况的,口碑好的公司,合作起来才更舒心。

详情请咨询利栢企业服务,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公共关系服务;认证认可服务;影视节目制作;文化艺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信息技术、通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增值电信业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业务;电脑图文设计;数据处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河北利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一个正规的消杀四害公司需要哪些公司证书和个人证书

1、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个人:上岗培训证书或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

3、消杀四害公司的资质:

①作业人员可以办理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

②公司可以加入中国虫害防制协会,成为会员后,可以申请办理行业资格证,根据公司成立年限,规模、业绩等申请A、B、C等级认证;

③.当然也可以办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多方面展现公司实力;

④但主要的还是提高业务水平,给客户提供高品质虫害管理服务;

⑤办理营业执照后已经被国家认可,可以正常开展消杀服务。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0-11-2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湖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资质公司有几家

湖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资质公司有7家,分别是:

1.京山佳康森林病虫害防治有限公司

2.京山绿之源森林病虫害防治有限公司

3.湖北森林特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4.黄冈林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5.湖北德东美林业有害防治有限公司

6.恩施市硒都美森林病虫害除治有限公司

7.武汉市黄陂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办理病虫害防治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病虫害防治公司需要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申请注册公司的名称(最少取10个名称)、申请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股东投资比例、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联系电话。

一、注册公司基本流程:

1、查询企业名称

2、客户提供基本资料

3、工商初审 刻章备案

4、验资

5、提交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

6、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办理税务登记证

8、 领取全部执照,和其他相关材料。

二、注册公司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2、申请注册公司的名称(最少取10个名称)

3、申请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

4、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股东投资比例

5、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联系电话

三、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注: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2006修正)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林业病虫害防治监理资质,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辖区内一切从事森林经营活动林业病虫害防治监理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森林病虫害防治,是指对森林、林木、种子、苗木及木材的病害、虫害、鼠害及有害植物的预防和除治。第三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市(行署)、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由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负责执行。乡(含镇,下同)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本乡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省森林工业主管部门主管本系统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省农垦总局及其他部门可按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管理本系统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减灾计划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第五条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标准化建设。县以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应当按编制配备专职防治检疫人员林业病虫害防治监理资质;林场或乡林业工作站应当设一名专职或兼职防治检疫员(工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六条 专职防治检疫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林业病虫害防治监理资质

(一)具有森林保护、林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二)具有林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森林保护、林业专业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配备专职防治检疫人员应当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七条 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林业院校及科研单位应当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防治水平。第八条 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从事选种、引种、育苗(种)、造林绿化、抚育管护、采伐运输等生产活动,必须有预防森林病虫害滋生和蔓延的配套措施。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把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纳入造林规划设计,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验收。第九条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建立无检疫对象以及无其他危险性病虫的林木种苗基地及抗病虫品种繁育基地。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应当依法进行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必要时可派检疫人员依法定程序进入当地车站、机场、港口、邮局及仓库执行检疫任务。发现新传入的危险性病虫害,应当严加封锁,迅速扑灭。

各林政检查站在查验木材运输证明的同时,应当查验植物检疫证书。第十条 铁路、交通、航运、民航、邮电、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配合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开展检疫工作,防止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传出和传入。第十一条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和监督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有计划地繁殖利用林内益鸟、益虫及其他有益生物。第十二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主要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办法,每年综合分析各地的调查数据发布预报,制定防治方案,并定期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报告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各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气象哨、选设固定标准地,对主要森林病虫害进行系统监测,综合分析基层单位的数据后发布当地预报,制定防治方案,并定期向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乡林业工作站和林场应当定期组织病虫害调查,提出防治方案,并及时向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突发性森林病虫害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及时除治,同时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三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对危害严重的主要森林病虫害实行综合治理。第十四条 发生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时,铁路、民航、交通、海关、气象、物资供应、计划、财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在物资供应、交通运输、航空作业计划给予优先安排。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及时组织除治工作。交界地区的联防联治工作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对除治工作定期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延误或拒绝除治。